审美活动工作总结

时间:2021-07-21 02:14:59 作者: 字数:8659字

  到底什么是审美活动?难道是为了发现“美”吗?还是因其“美”而审?审美活动是如何产生的?其实作为审美客体的“美”很难有客观标准来界定,而其“美”的含义也并不如字面所呈现的这么简单,就像我们常说“吃饭”,这个“饭”作为“吃”的对象却并不是单一的内容。而且审美活动的目的本身就不是一贯相同的,也可以说“审美”的目的性是不确定的。审美活动的产生并不是因某种“目的”而产生。审美主体的审美活动在“审”的过程中,已达到某种“目的”,而这个“目的”并不一定是预先设定好的;即使有预先设定的目的,也无法决定结果与目的的一致性。因为问题的关键在于作为审美主体的主观选择,“我”愿意审,对象自然就存在。无所谓什么“美”或“丑”,就想我们在谈恋爱时,你以为是看到这个人才爱上他,其实不过是他恰好满足了你内心已经勾画好的一个幻象或冲动。也就是说我们往往在审美活动开始以前、在看到审美对象之前,已经存在了于此相匹配的审美冲动或期待。某物某人的出现只是促成了这一审美冲动的完成,也可以说是呈现。而这种冲动的产生并不会是某一方某一面的内在素质的反映,而是整个心理状态融合之后的完全状态的反映和呈现。对此,我有以下看法:

  历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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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象假设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时候审美主体在审美活动真正开始之前,如果这个审美客体是审美主体熟知的,审美主体已经在头脑意识中产生了相应的审美效果,这时审美主体头脑中的审美客体与实际的审美客体已经有所不同,而实际客体如果主体的审美期待有所出入,也会影响审美主体的审美活动效果。

  其他

  其他因素无法一一说尽,比如身体状况的变化,它通过影响审美主体的心理状态和情绪,对审美主体的审美期待和审美反映有所影响。

  总结

  通过以上所述,审美主体的审美活动不仅仅是某一因素的结果,而是审美主体的整体心理状态再加上当下的审美情绪在所遇到的审美客体身上的呈现。所以作者认为,审美客体在遇到审美主体时才是审美客体,而审美主体在选择其作为审美客体时并不是因为其对象的固有特质,而恰恰只是因为其作为客体恰好可以满足审美主体内心的心理审美状态,而这种状态又是融合了诸多复杂因素,进行了“化学”反应之后的审美状态。

  所以审美客体到底是不是“美”并不是一件可以确定的事情,也是没有必要确定的。因为不同的审美主体会有不同的选择和判断。而在审美活动中“审”的不一定是“美”的东西,而是暗合了审美主体的审美欲望的一个投射客体,它可以在审美主体眼里是“美”的,也可以是不“美”的。而什么是“美”也没必要讨论了,因为我们“审美”重点在“审”而不在“美”。在“审”的过程中,审美主体在对“审美客体”的解读和欣赏的过程中,是处于对自身内在情感郁结向外投射的欲望,并不真正在意其“对象”如何。所以我们说“审美”也并不是审“美”而只在于“审”。

  人作为最大的审美主体又是精神世界极为复杂的生物体,根据格式塔心理学派,人的心理是完整的,它有很多因素融合而成但又不能割裂开。所以我们在研究审美主体的审美活动,应该从审美主体的方方面面进行建构,而又要有整体大于部分的意识观念,而不应该只关注其中一小部分内容。(摘自:攸宁-子衿,兰室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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