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文关系,是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组织关系和业务关系在公文运行中的反映,也可以说是收发文机关之间的公文往来关系。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现代公文的行文关系,欢迎阅读。
一、行文关系
行文单位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决定着行文关系,行文关系是行文时发文与收文单位之间关系的反映,主要有四种形式:
(一) 上下级关系
上下级关系,即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也是一种隶属关系,不过它是指同一系统中的具有直接垂直关系的上下级机关、部门、单位之间存在的隶属关系,如国务院与国务院各部委、县政府与乡镇政府。
(二)隶属关系
隶属关系,不论级别大小都在同一系统内,既包括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上下级关系),又包括领导与间接被领导的关系。这里主要强调后一种关系。如某乡镇政府可以说是隶属于国务院或所在省政府,而与非所在地的省政府就不是隶属关系。
(三)平级关系
平级关系,是指同一组织系统内级别相当的机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如省委所属各部委与省人民政府所属各厅局之间的关系。
(四)非隶属关系
非隶属关系,是指非同一组织系统内的机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如,此省政府与彼省政府、某省党委与某县政府之间的关系。
二、行文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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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达行文,是指上级机关在必要时,将文件直接发至基层组织或直接传达给人民群众。
5.直接行文
直接行文,是指公文制发机关向同一组织系统内与其级别相当的或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的机关、单位行文。
(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分
1.单独行文
所谓单独行文,是指公文的制发机关只有一个,公文的具体内容,只是一个机关的独立意思表示。
2.联合行文
所谓联合行文,是指公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制发,公文的具体内容,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机关的共同意思表示。